4月26日,工信部和广电总局在官网发布《关于推进互联网电视业务IPv6改造的通知》。通知要求三大电信运营商要对互联网电视业务经过的骨干网、城域网、接入网以及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相关设备进行IPv6改造,七家拥有全国经营范围CDN牌照的企业对相关的内容分发网络(CDN)进行IPv6改造。
CDN企业
具体内容如下:
(一)全面完成网络基础设施IPv6升级改造
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要对互联网电视业务经过的骨干网、城域网、接入网以及互联网骨干直联点相关设备进行IPv6改造。2020年三季度末,上述网络基础设施IPv6改造全面完成,IPv6网络性能与IPv4趋同,平均丢包率、时延等主要指标与IPv4相比劣化不超过10%。
(二)加快提升应用基础设施IPv6承载能力
持有互联网电视集成牌照的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上海广播电视台、湖南广播电视台、广东广播电视台、浙江电视台、杭州市广播电视台要对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进行IPv4/IPv6双栈改造,支持基于IPv6协议的调度和点播业务。2020年三季度末,要完成互联网电视集成平台所有软硬件平台改造,并覆盖互联网电视用户总数的80%,基于IPv6协议的点播流量占全部点播流量的10%。
中国移动、阿里云、腾讯云、百度云、京东云、华为云、网宿科技要对互联网电视业务相关的内容分发网络(CDN)进行IPv6改造。2020年末,基于IPv6协议的互联网电视业务服务能力达到IPv4的85%以上;基于IPv6协议的互联网电视业务加速性能达到IPv4的85%以上。
(三)着力提升接收设备IPv6支持能力
小米、华为、创维、海信、TCL、长虹、康佳、九州等厂商加快实现新生产的互联网电视接收设备(含终端ROM、播放器、应用服务框架、终端管理模块等)支持IPv6,出厂默认配置支持IPv4/IPv6双栈;加快对具备条件的存量互联网电视接收设备通过固件及系统升级等方式支持IPv6。天猫、京东、淘宝、拼多多等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要优先向用户推荐支持IPv6的机顶盒、智能电视机等终端设备。
2020年是我国推进IPv6规模部署行动的第四年,我国IPv6规模部署第一阶段任务已经全面完成。
早在今年3月,工信部就已发布通知,开展IPv6端到端贯通能力提升专项行动,提出优化提升IPv6网络接入能力、加快提升内容分发网络(CDN)IPv6应用加速能力等七项重点任务。
其中“加快提升内容分发网络(CDN)IPv6应用加速能力”的具体任务为:阿里云、腾讯云、网宿科技、蓝汛、金山云、百度云、华为云、京东云、帝联科技、UCloud、白山云、七牛云、鹏博士、中国移动加快内容分发网络IPv6深度改造,提升IPv6服务资源占比、扩大IPv6服务覆盖范围、优化IPv6应用加速性能。
到今年末的目标是:内容分发网络支持IPv6的节点数达到IPv4节点数的85%以上;按地市级行政区划,IPv6服务覆盖能力达到IPv4服务覆盖能力的85%以上;IPv6应用加速性能达到IPv4应用加速性能的85%以上。